IMMEDIATE DANGER RULE
FIELD DEVIATION PLAYBOOK · DEV-01 · 結構與預埋
混凝土蜂窩、孔洞或露筋:先判定範圍,不以表面修飾掩蓋結構疑義
拆模後出現蜂窩、孔洞、夾層、露筋、異常裂縫或敲擊回音,且缺失可能延伸至保護層、鋼筋握裹、止水或構件交界。
- 教材風險分級
- P1
- 總包內部狀態
- HOLD
- 證據快照
- 03
- 再查驗不等於放行
- VERIFY
CONTAINMENT COMMAND
先守住人員、原始狀態與下游誤用邊界
施工端BIM觀點總包可先圍堵與組織提案,但不能自行擴張核定權
總包可隔離、盤點與準備資料;構件安全判定、修復設計、試驗方法與復工仍須由設計、監造、專業技師及個案有權角色依適用程序確認。
01 · CONTAIN & PRESERVE
立即圍堵與證據快照
未能證明安全、範圍與適用基準前,不縮小隔離範圍,也不先做會破壞證據的修飾或拆改。
IMMEDIATE CONTAINMENT
- 標示並隔離缺失構件,停止拆撐、加載、覆蓋與後續鑽設。
- 保留原始表面,不先抹補;由有權角色確認後才進行敲診、取樣、鑿查或臨時措施。
EVIDENCE SNAPSHOT
- 構件編號、軸線、標高、尺寸、缺失分布與比例尺照片
- 澆置、試驗、材料批次、施工班組、拆模與養護紀錄
- 配筋、接頭、預埋、模板與澆置前查驗版次
02 · MAP THE EXPOSURE
從可見缺失展開到同批、相鄰與下游
證據不足時,以較保守邊界管理;縮小範圍需有量測、材料、工法與系統證據支持。
EXPOSURE CHAIN
- 結構承載與耐久疑義
- 止水、防火或保護層連續性
- 拆撐、上層施工與後續固定件安全
AUTHORITY GATE
外部與專業核定邊界
總包可隔離、盤點與準備資料;構件安全判定、修復設計、試驗方法與復工仍須由設計、監造、專業技師及個案有權角色依適用程序確認。
施工端BIM觀點
施工端BIM觀點:以構件編碼串接澆置區、配筋壅塞點、缺失範圍與修復版次;模型不得取代結構專業判定。
03 · PREPARE DISPOSITION
修復提案要能被正式審查,而不是只寫「改善完成」
提案需把現況、原因、範圍、方案、風險、施工安全及驗證方法放在同一責任鏈上。
REPAIR PROPOSAL INPUTS
- 缺失深度、延伸範圍與鋼筋/預力/埋件狀態
- 材料與界面處理方案、施工順序、支撐及危害控制
- 修復後功能、耐久與外觀驗證方法,以及相鄰構件擴查範圍
04 · REPAIR / RECHECK / RELEASE
核定後受控施工,再以個案基準重新證明
修復施工也要使用唯一版次、完成班組交底、危害再確認、必要停留點與具名紀錄。
REINSPECTION
- 修復前基面與隱蔽狀態見證
- 依核定方案查核材料、工法、施工環境與過程紀錄
- 依核定基準完成強度、完整性、尺寸或功能再確認
NO CONDITIONAL RELEASE
- 修復方案、適用區位與受控版次尚未依個案程序核定時,不得把內部會議結論視為放行。
- 完成修復不等於合格;須依個案契約、核准品質計畫或ITP、設計文件與適用程序完成再查驗。
- 再查驗完成不等於放行;仍須依個案程序取得有權角色具名/正式放行證據,且不得用系統勾選、內部狀態或逾時無回覆取代。
- 本站列為P1,或涉及安全、生命安全、核心性能及關鍵缺失者,不得條件放行、條件交屋、覆蓋或轉列一般尾項;僅能在缺失完整閉環後依正常程序放行。已以實體、系統、圖資與權責證據證明完全不受影響的獨立範圍,得另案依正常程序判定,不視為本缺失的條件放行。
- 屬建築法規指定必須勘驗部分者,承造人應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;本工具、內部查驗、施工端BIM觀點或正式放行勾選不得替代法定勘驗。
05 · PREVENT RECURRENCE
修好本件後,把控制帶到下一工作面
結案至少能回溯偏差、核定方案、施工、再查驗、圖資回寫與制度改善。
RECURRENCE PREVENTION
- 回查澆置分層、振實、模板密合、鋼筋壅塞與供料中斷原因
- 將缺失模式回寫澆置計畫、班組交底與首件查驗
- 展開同批、同班組及同類節點的風險抽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