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IRREVERSIBLE GATE · G-T03 · TOPIC 06

塔吊拆除路徑與吊次放行

屋頂設備、外牆與道路時程逐步封死拆臂落料、吊車站位和構件運出路徑。

風險層級
P1
最低證據
03
立即停止
03
放行條件
03

FIELD COMMAND CARD

把風險轉成現場聽得懂、做得到的命令

施工端BIM觀點
議題
假設工程與職業安全
階段
大型機具退場前
主責
專案經理
會簽
工地主任、吊裝/塔吊專業人員、結構工務、職安/交通維持窗口
IMMEDIATE FIELD COMMAND

凍結拆除與影響路徑的永久工程;任何條件偏離均由現場指揮立即停吊。

IRREVERSIBLE BOUNDARY

不可逆界線

塔吊降節、解除附著、拆臂、場外吊車進場與永久工程封閉之前。

返回不可逆節點庫
公開教材不接受工程資料上傳

本頁提供管理範例,不取代個案契約、設計、監造、查驗或主管機關程序。請勿輸入真實專案圖說、業主、鄰房或責任資訊。

STOP / RELEASE BOUNDARY

停止與放行必須使用不同證據

停止是總包對自身施工與分包的風險控制;放行則須同時滿足專業文件、現場狀態與內部施工管理條件。

STOP NOW

任一項成立,立即停止

  • 吊車站位或構件路徑被占用
  • 實際機具、吊次或承載與核准計畫不同
  • 風況、隔離、通訊或道路條件不符

RELEASE ONLY WHEN

全部成立,才可放行

  • 拆除程序、吊次與現地條件逐項查驗
  • 道路、鄰地、吊車站位及運出路徑均已就緒
  • 指揮、訊號、警戒、停吊與備援方案完成演練

MINIMUM EVIDENCE

主管簽名前,桌上至少要有這些證據

會議出席、口頭保證與排程壓力都不是技術證據;證據還必須對得到實際區位、構件、設備與版次。

EVIDENCE 01

塔吊構件重量、重心、拆除程序與風速限制

EVIDENCE 02

吊車站位、支腿反力、頂板或地盤承載核定

EVIDENCE 03

每一吊次落料、運出、道路交維與備援方案

CONTROL RECORDS

留下可交接、可追蹤、可稽核的正式紀錄

紀錄要能讓未參與會議的夜班、分包及後續接手者,仍可執行相同的停止與放行界線。

正式紀錄

  • 塔吊拆除計畫與核定
  • 吊次前檢點及天候紀錄
  • 道路/作業區放行與指揮紀錄

常見失效

  • 只排拆除日期不排每一吊次
  • 忽略頂板支腿反力
  • 屋頂先完成後再拆除復原

權責提醒

總包的內部施工放行,只代表可依目前核准文件及查驗狀態組織施工;不得被寫成總包自行核准設計變更、監造查驗或主管機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