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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TART VERIFICATION PACK · RST-08 · 機電與生命安全

排水倒坡/積水:復工候選與正式解列證據包

完整排水路徑改修、吊架/穿越復原、封閉與設備排水啟用。

教材風險分級
P2
驗真前現場狀態
HOLD
硬性阻礙
03
獨立權限軌道
04

RESTART OBJECT & AUTHORITY

只審查指定區位與指定權限,不把局部成果擴張成全面復工

施工端BIM觀點
復工對象
完整排水路徑改修、吊架/穿越復原、封閉與設備排水啟用。
總包內部主責
給排水工程師
協作/會簽角色
土建工務、品管主管、BIM協調人員
最高輸出
候選狀態,待專案及個案有權角色具名驗真
返回復工驗證庫
網站不重判修復方法、允收值或核定權

路徑、管徑、標高、容量或完成面改變,須依設計、監造、設備供應商與個案核定程序確認;網站不提供通用坡度值。

01 · KEEP THE HOLD

正式驗真前,隔離不解除;命中硬性阻礙就退回HOLD

安全、範圍、版本與權責尚未閉合時,只能做隔離、保全、監測及經確認的可逆調查。

ISOLATION MUST REMAIN
  • 完整受影響水路、帶電積水區與下游完成面維持隔離。
  • 局部墊高、抬管、封板、保溫與地坪覆蓋維持禁止。
HARD NO-GO CONDITIONS
  • 全線起訖、轉折、接點、管底與完成面實測不完整。
  • 局部排放成功但下游容量、通氣、清通或最不利點未驗證。
  • 改管對結構穿越、防水、設備接點與維修條件影響未閉合。

02 · BASELINE & AUTHORITY

先證明現況、受控基準與必要權責都指向同一區位

口頭指示、逾時、內部會議或系統勾選都不能替代正式核定、法定勘驗或專業程序。

SOURCE EVIDENCE BASELINE
  • 全線起訖、轉折、接點與管底/完成面實測
  • 吊架、穿梁、設備接點及落水頭核定資料
  • 試水範圍、流向、積水與排放結果
FORMAL RELEASE EVIDENCE
  • 完整水路實測、核定設計、改修版次與竣工標高一致。
  • 全路徑排放/試水及清通、維修條件查驗可追溯。
  • 設計、監造、設備供應商及個案有權角色正式確認。

03 · CONTROLLED EXECUTION

只在核定範圍內修復;任何偏離都重新停留與送核

受控施工的過程證據要能說明誰、用什麼版本、材料、方法及環境條件完成,不能事後只補一張完成照。

EXECUTION CHECKS
  • 以共同基準控制全路徑管底、坡向、吊架與設備接點。
  • 改管、穿越與防水在隱蔽前完成聯合查驗。
  • 依核定方法完成全路徑排放/試水,異常即重啟HOLD。

04 · REINSPECT & RECOVER INTERFACES

主缺失再查驗後,還要恢復跨專業與下游功能

修復完成不等於合格,再查驗完成也不等於正式放行;所有標準回到個案核定文件。

SCENARIO REINSPECTION
  • 改管與吊架固定、穿越及防水隱蔽查驗
  • 依核定方法完成全路徑排放/試水
  • 封閉前確認清通、維修與竣工標高
INTERFACE RECOVERY
  • 結構穿越、吊架、天花及完成面。
  • 防水、落水、設備接點、通氣與清通。
  • 下游容量、溢流、衛生與維修可及性。

05 · FOUR RELEASE TRACKS

修復、下一工序、系統啟用與正式解列,各自取得證據

任何一條軌道完成都不能自動替代其他軌道;最高結果仍是待具名驗真的候選狀態。

R1

受控修復施工候選

指定區位是否具備依核定方案進入修復施工的條件?

只限核定區位、工法、材料、班組與停留點;不是下一工序、系統啟用或正式解列。

R2

下一不可逆工序候選

修復及再查驗是否已證明下一工序不會遮蔽、擴大或誤用缺失?

須另查下游界面與法定/契約停留點;修復完成不會自動取得此權限。

R3

系統啟用/移交候選

跨系統功能、保護、操作、維修與營運接手是否完成個案要求的驗證?

局部再查驗合格不代表整個系統可啟用,也不代表可以交屋或移交。

R4

偏差正式解列候選

根因、同型擴查、防止再發、正式放行與圖資回寫是否形成可追溯閉環?

最高只產生待專案驗真的候選狀態;網站、模型或內部勾選均不自動解列。
ROOT CAUSE & RECURRENCE PREVENTION
  • 建立完成面、管底與設備接點共同控制表
  • 預製前以實測剖面確認最不利路徑
  • 回查同樓層、同立管與同模板區的標高基準
施工端BIM觀點

施工端BIM觀點:模型應以實測管底、完成面、坡向和接點建立連續水路;碰撞清零不代表排水成立。